看到第一句就被逗笑了,想起了欧亨利、莫泊桑,想起了大学时代躺在上铺看小说的日子,美好的回忆啊。
迈克·懂这个梗令人心情愉悦。
琳达的胸模让我想起了马克沃尔伯格的Daddy's Home,他的医生好友热衷于向患者展示他的dicklong。
俏秘书智斗风流老板,轻松诙谐,很舒适的阅读体验。
最后的结局很欧亨利,当然。
顺便说说翻译腔。
Oh,my gosh,文中背景在伦敦,西式的语言特点......如果站在西方的角度看这很普遍所以也不算是特点......So,我想表达的是这种行文完全没什么问题啊?总不能写成“彼时伦敦,若论美胸,琳达一时无两”吧啦吧啦的吧?
不知道从哪年开始,翻译腔成为了贬义词,以不爱看翻译腔为荣的莫名优越感常令我茫然。
说到底是文风,翻译腔与否不重要,到处都是“恐怖如斯”的文章才是真正的 fucking 恐怖如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