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4-22 14:07 只看TA 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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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不可言!幼小时,老师是这样教我们记住词语的! **我的语文老师名吴智。他的个人签名是一个“屋”字。他解释说其中两个字:一为“屋”,另一为“至” ,与本名谐音又有‘到家’之意。 他说这个”夫“字,就是英语中的 the ,简直妙极了。 **时隔已半个多世纪了,音容宛在,不胜怀念。先生已作古,仅以此帖表示悼念。
[ 本帖最后由 xte1930 于 2007-4-22 06:26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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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ialjack 发表于 2007-4-22 15:12 只看TA 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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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好老师终身受益!你的怀念同样让人赞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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