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3-15 15:46   全显示 1楼

回复 #17 fhrl0307 的帖子

我和你想的一样。如果楼主将自己的两个回帖编辑在一起的话,就更加的合理。

否则,我也会认为他灌水,可是没有到非得删除ID的地步,至多是扣几分提示询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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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3-15 16:36   全显示 2楼

回复 #20 绝对佳人 的帖子

佳人,不要再争论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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