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FUCKFUCK 发表于 2017-10-10 10:44 只看TA 1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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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对于家暴黑暗的塑造。以及对于肉戏的把握 楼主都是我这种后辈学习的对象 或者说从某种意义上说,家暴氛围的可怕与娇弱的母女塑造相辅相成让作为看客的本人更加激发了欲望与兴奋,简直不能再赞 实在是值得我学习的榜样! 说回到家暴本身,我国其实对于这一点往往都不重视,甚至除非把事情闹大严重了,不然都几乎是缄默不言,某种程度上我国传统文化当中女性地位的弱势以及碍于情面,家丑不可外扬这样的思想助长了家暴施暴者的嚣张气焰。 这一点上我觉得欧美对于家暴惩罚就做得很棒,虽然同样都会有家暴事件,但是或是拿起法律武器,或是诉求相关女性团体,甚至反击回去的大有人在,这一点上我非常提倡,相对我国不少女性选择在暴力中默默忍受,实在是不忍心又无可奈何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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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yudexin 发表于 2017-10-10 17:48 只看TA 1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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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wuhayzy 于 2017-10-6 23:08 发表 但是本文和绝望的亲情不同,本文的重点在家庭暴力,主要是虐,而不是性,我用女儿的角度其实规避了很多肉欲的描写,很多都是一笔带过。 现在回头再读,我还是觉得这对母女很虐心,这种双方并不情愿的虐待,其实并不是我追求的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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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yudexin 发表于 2017-10-10 17:51 只看TA 1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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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应如此,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安全和权益就是思想的进步,可惜啊,很多女性还没认识到这一点。 个人认为无论是在性还是日常,除非是双方你情我愿,否则暴力都是丑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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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之丘 发表于 2017-10-10 21:39 只看TA 1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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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这篇文章与其说是黄文,我觉得更有一种压抑感,家暴真的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罕见,文章中这样的男人其实有很多很多而类似的悲剧也在现实中一次次上演,有的时候甚至比这更黑暗,家暴真的需要更多人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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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y234 发表于 2017-10-11 12:05 只看TA 1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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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为这种情节适合写成成人小说,毕竟还是贴近现实的沉重的故事。在柴静的《看见》一书中就有一章是采访女囚的,有多数的女囚都是因为家暴问题而最后因为种种原因无法继续忍受杀死了自己的丈夫。甚至还有老母亲到法院为自己的儿媳妇求情的,在中国家暴问题一直是一个法律漏洞,法律一直无法为妇女提供保护,而最后无法忍受时却是弱势一方的妇女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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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yudexin 发表于 2017-10-11 19:12 只看TA 1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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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wzy234 于 2017-10-11 12:05 发表 就像你跟说相声的较真,就没意思了。可以选择不看,但没有必要附加什么道德约束。 随着社会进步妇女的地位已经不错了,要知道早300年,家暴是天经地义的,别说毒打一顿,就是弄死了,对于权贵来说都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可是现代社会,妇女地位逐渐提升,打老婆的有,但是不少男人会被老婆打。 我还经常见男人被家暴的,让老婆欺负的不敢回家,身上掐得青一块紫一块,找我喝酒,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其实那也是不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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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y234 发表于 2017-10-12 12:55 只看TA 1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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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fanyudexin 于 2017-10-11 19:12 发表 的,哪怕没有法律的约束我个人也不会去做,这与自我本心有关,但个人的欲望就依靠这种小说的幻想来宣泄。但是有些事情就是自我的欲望也无法接受的。 另外你说“家暴是天经地义的,打死人也是正常的”这一点就是你的主观上的认知错误,也是中国人的普遍认知错误,“家暴是天经地义”这是中国人的认知,疯狂英语的李阳就 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在外面待人接物都很有风度,但是在家暴问题上和你的看法相同,他的美国妻子无法理解中国的法律无法对他提供有效的保护,最后离婚了。 你说打死了也不是个事就更加可笑了,在中国历代的律法里杀”人“都是要偿命的,有个别的为父报仇之类的属于孝道会相应减刑的。这里面的人是指自由人,奴婢、奴隶之流 是不算的。讲一个很热血唐朝的故事:甲和已婚妇人乙偷情,结果乙的有钱丈夫丙晚上突然回家,因为喝多了倒头就睡着了,这时乙就拿出刀出主意干脆把自己的丈夫杀了和 奸夫甲在一起,甲认为乙是个毒妇连自己的枕边人都要杀,愤怒之下就把乙捅死了。甲逃走后官府认为是丙酒后家暴误杀妻子,而丙自己也糊里糊涂的说不清发生了什么,判了 丙死刑斩首,行刑当日甲看到丙顶替自己受刑背负了杀妻的罪名心中不忍主动站了出来承认了自己杀人的经过。这也是个别唐人心中的道德准则"我们通奸可以但是你谋杀亲夫 我要让无辜的人替我顶罪,这个我接受不了。" 最后你说家暴常见也是中国法律上和国人的普遍认知错误,在国外有很多国家家暴是可以触犯刑法可以判刑的。 另外还想说个唐朝的故事:贞观六年年末(公元632年),唐太宗李世民亲自审查复核案件。当太宗看到30多个死囚时,觉得很是可怜,就下了一道圣旨:把他们一律放回家,与家人团聚,一年之后秋后问斩来京城执行死刑。接着太宗又下了一道命令:把全国的死囚都放回去,来年都到京城,一起问斩。出狱的390名死刑犯在无人看管、无人督促的情况下竟然都如期如数回到朝堂报到,竟然没有一个人逃跑;明知回来就是受死却都视死如归坦然面对。这的确让人费解、称奇。唐太宗与390名死囚的约定《资治通鉴》记载了一个让现代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故事,白居易《新乐府》诗“死囚四百来归狱”说的就是这件事。最后太宗将这些死囚们全都赦免了。这就是我最喜欢最热血的唐朝 [ 本帖最后由 wzy234 于 2017-10-12 18:36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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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yudexin 发表于 2017-10-12 20:19 只看TA 1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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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wzy234 于 2017-10-12 12:55 发表 我说的是三百年前,大约是清朝,明朝吧,天经地义是指男人打老婆是没人管的。官府不管,也没有判刑依据。当时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当然反过来说,夫人娘家势力大,丈夫也不敢动粗,因为家暴反过来被娘家逼上门的案例也有。 除了奴婢,丫鬟之外,杀害妻子,平妻的事儿当然有,平白无故杀人当然是不行的,有法律是要偿命的。 但是因为男性社会,不是不能而是不必,因为女人的权益本来就低,男人有很多种方式和借口让老婆无可奈何。 真的因为家暴致使夫人死亡或自尽的,不过编排些借口,陪些银钱料理官司的事儿。想走司法程序让丈夫抵命是很难的。 古来杀夫偿命的多,杀妻偿命的就罕有听闻。 至于欧洲国外,也是近代法制健全了才对妇女儿童刻意保护,但据我所知,就欧美家庭暴力简直比中国还要严重,从家庭人口比例来讲家暴的比率还要高很多,只不过外国女人和孩子被家暴的时候反抗意识比中国女人强,知道自我保护。就像我在法国时候的女老师,但是她也是隐忍了两年才跟丈夫离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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